佔旺女村長 警誡下認曾掘磚

【本報訊】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女常客畢慧芬,於一六年旺角暴亂事件中涉嫌參與掘磚和將紙皮拋入火堆,她事後被控兩項暴動罪。畢否認控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法庭開庭前,法院保安對戴口罩的人士提出特別要求,要他們在進入法庭旁聽前先除下口罩,保安一度聲稱是司法機構指示,但司法機構職員及保安其後澄清沒有新指引,指事件是「溝通誤會」,而保安只是提醒進入法庭人士要尊重法庭。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並指進入法庭的人士應穿着整齊合適。

否認兩項暴動罪

被告畢慧芬(廿三歲),被控於一六年二月九日,先後在旺角近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控方開案陳詞指,一六年二月八日傍晚至九日凌晨,旺角發生擾亂公安及暴動事件,大批群眾猛烈衝擊正執行職責的警員。

被告於二月九日凌晨,在西洋菜南街的麥當勞外掘起行人道上磚塊,其身旁亦有他人掘磚。而警方其後在附近一帶築起防線,與之對峙的人群則不斷有人向警方投擲磚塊等。警方事後調查,發現有新聞等片段拍到被告曾蹲在地上,她曾掘磚及拿起磚塊等。

同日稍後時間,在豉油街近彌敦道附近,警方與對峙人群中有火堆,有新聞片段則拍到被告身處人群最前方,並將物件擲向火堆中。在事件中,一名警長的左眼角等遭投擲的磚塊所傷,而西洋菜南街有部分行人道受損,修復費為一萬三千元。

被告於一六年七月七日被捕,警誡下承認當晚曾前往旺角,但只是幫忙掘起磚塊。在其後的錄影會面中,被告表示曾徒手協助掘磚,但沒有向警員掟磚,而她只是把在路邊檢到的紙箱丟到火堆。

案件編號:DCCC 57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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