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轉數快偷錢23歲仔囚20月

金融管理局去年九月推出即時跨行轉帳平台「轉數快」,但不足一個月,即傳出系統有漏洞,更爆出帳戶被盜用的醜聞。一名涉事男子事後被捕,他被揭發曾盜用六名受害人的資料,開設虛假的「支付寶」帳戶,再透過「轉數快」為「支付寶」帳戶充值,在半個月內盜款逾十七萬元,而他早前承認八項盜竊及十三項洗黑錢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的犯案手法屬精心策劃,並在受害人在不知情下轉走他們的款項,本案連同被告之前犯的另一宗網上詐騙,兩案共判監二十個月八星期。

二十三歲被告陳志豪承認於一八年十月間,在Facebook一個名為「散工王」的群組內,盜取了六名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並以此開立「支付寶」帳戶,再透過「轉數快」系統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把款項轉到該些「支付寶」戶口內,再將錢轉到其他「支付寶」及「拍住賞」等戶口,從而把贓款「洗白」。

曾犯詐騙案棄保潛逃

裁判官指出,被告精心策劃出複雜迂迴的犯案手法,在受害人不知情下轉走他們戶口內的錢,而且在半個月內多次得手,加上他是在棄保潛逃期間干犯本案,故即使他在犯案期間無案底,監禁仍然是唯一合適刑罰。就本案的二十一項控罪,裁判官判被告監禁二十個月。

另外,被告於一八年一月亦犯了一宗網上詐騙案,他獲警方保釋候查期間卻棄保潛逃。該案的案情顯示,被告於一八年一月間,三度在網上賣物平台出售動漫閃卡、模型及遊戲光碟,但收款後去如黃鶴,他共騙得七千五百元。被告早前就該案承認三項詐騙罪,昨被判監共八星期。

裁判官指出,基於兩宗案件涉及不同的罪行,而且在不同時間發生,即使將判刑完全分期執行亦屬恰當,故此被告最終被判監二十個月八星期。

案件編號:ESCC 51, 223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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