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十五歲的士司機陳輝旺一二年被警方拘捕期間,疑遭警員箍頸致頸部受傷留院後不治,陳的遺孀一五年入稟高院,向警務處處長民事索償。雖然死因庭裁定陳是「不合法被殺」,但警方至今仍不承認要負賠償責任。該索償案昨再提訊,原告律師指陳的遺孀不幸患癌,盼案件盡快完結。
原告李少娟為死者陳輝旺的遺孀,她代表自己和兩名女兒提出索償,被告是警務處處長。代表警方的政府律師早前曾表明,如果陳的遺孀只是針對非法殺人一項理據提出索償,辯方將無法爭辯。不過,案件昨再提訊時,雙方律師透露,警方現時沒有承認賠償責任。據原告一方透露,現時仍未收到涉事警員等書面口供,而相關救護員雖表示願意出庭作供,但要徵求上司同意。聆案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五日再提訊,案件暫時預計要審訊十四天,但未有正式開審日期。
案件編號:HCPI 120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