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院打錯針致病人昏迷 女負責人否認非法執業

【本報訊】中年婦人前年到尖沙咀一間由其胞妹做負責人的美容中心,接受「埋線」美容療程時,其胞妹疑遞錯針給一名來自內地的美容師,美容師其後誤把腎上腺素當作麻醉藥替她注射,導致她突然昏迷,因而揭發事件非法執業事件。女負責人否認未經註冊而從事內外科執業、管有第一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等三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罪指,被告葉佩玲(五十二歲)於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的純美美容中心內未經註冊而從事內外科執業,並管有第一部毒藥利多卡因,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利多卡因和腎上腺素。涉案的美容師叶柳蓉(三十五歲)去年承認一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外科執業罪,被判監十個月,並已刑滿獲釋。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一六年接手涉案美容中心,她於案發當日叫其胞姐葉佩蘭(事主)帶備一萬二千元前往涉案中心,以進行去眼袋療程。事主到達涉案中心時,叶柳蓉建議事主進行臉部「埋線」療程,並替事主臉搽麻醉膏,待事主感覺麻痹時,叶便在事主右臉注射東西,再走到事主左邊,又叫床邊的被告遞一支針筒給她,被告照做。

被告:淨係知支針係埋線針

當叶以該支針筒注射到事主左臉時,突然問被告拿了哪一支針筒給她注射,被告指該處只有一支針筒。事主隨即詢問,她感到嚴重頭痛、胸悶及嘔吐,其後失去知覺。事主被送院後陷入昏迷,需要插喉,一邊身鬆弛無力,被送入深切治療部治理,幸即日已能恢復意識及可拔去喉管,留醫一星期後出院。被告在警誡下說:「我只係幫阿May,遞支針畀佢,因為佢幫我家姐做美容,其他嘢我唔知,我淨係知道支針係埋線針。」

警方其後在涉案中心內搜出多個含利多卡因和腎上腺素的玻璃瓶,而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曾否認該些物品屬於她或中心。整形專科醫生指,搽麻醉膏及注射利多卡因屬內外科執業,並只有香港註冊醫生才可施行局部麻醉。

案件編號:DCCC 1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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