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七十八歲的「鹹濕」爺爺,於前年受家人所託,接當時四歲大的孫女放學回家時,因為「貪玩」和想測試自己是否仍有性能力,竟然在家中與孫女性交。他一年後再與孫女性交時,因孫女「吖」了一聲,剛好被媳婦聽到,引起媳婦疑心,終被揭發其醜行。他昨在高院承認兩項強姦罪,求情稱自己可能要在獄中度過餘生,又向孫女和家人道歉,求他們原諒。法官決定先提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下令將被告還押至八月二十三日等候法庭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自一六年一月起負責到幼稚園接他的孫女X放學,並會在公園等候媳婦接走X,但若遇上下雨時,被告會先接X回家。去年八月六日,媳婦到公園找不到X,便到被告住所,並用後備鎖匙開門,她入屋後聽到房間傳來「吖」一聲。她進入房間時,看見被告正替X穿褲子,她詢問被告發生何事,但被告沒回答,X則在哭泣。
媳帶X離開該單位後,向X詢問,X告訴她說:「爺爺除咗我條褲,用佢屙尿個patpat掂我屙尿嗰度,我覺得好痕,好唔舒服」,她遂告知丈夫和報警。經法醫檢驗後,證實X的下體沒有損傷。被告同日被拘捕,他起初否認犯案,但其後在警誡下則承認:「我有搞過我孫女。」
被告其後向警方稱,當日他的妻子正在洗澡,而X正在玩手機,他因「衰鹹濕」,故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X當時有叫痛及「唔好」,他當時無使用安全套,但其陽具未能勃起,X則以手機看卡通。他當時聽到有人開門,遂替X穿上褲子。
被告又向警方承認,他於前年中也曾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她當時只有四歲。被告稱,他的妻子當時正在廁所,他尾隨X入睡房,而他「衰鹹濕」和想「玩吓」,又想測試自己是否仍有性慾,故脫下X的褲子,把陽具插她下體約兩分鐘,當時X有叫痛,他沒有使用安全套,但其陽具未能勃起。
控方透露,被告沒有案底,他在馬來西亞出生,並於一九四九年來港定居。被告已婚,育有兩子兩女,有兩名男孫及四名孫女。辯方表示,被告有心臟問題及白內障等,其七十四歲妻子亦患有腎病。被告於八歲時隨母親來港,曾任文員及於政府部門工作,自○一年起已退休。
辯方指,被告一直很顧家,而最大求情因素是他一生從未犯過,而且是即時認罪。兩次強姦事件前後一至兩分鐘,被告沒有使用暴力。被告明白要被長期監禁,可能要在獄中度過餘生,他已感後悔,並透過律師向孫女和家人道歉,希望獲原諒。由於被告認罪,免卻年幼的X出庭作供,希望可獲超過三分一的減刑,以及得到法官憐憫。
案件編號:HCCC 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