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上環暴動案提堂 示威者圍法院扑警車

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警方首次對涉嫌參與衝擊的人士控以暴動罪名,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提訊。涉案四十五人分別被控在本周日中上環警民衝突中參與暴動及襲警等罪名,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九月廿五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各人續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但需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涉案其中一名男被告證實為國泰航空機師,另有一名女被告則因缺席聆訊而遭法庭頒令通緝。逾二百市民昨冒雨到法院外聲援被告,期間有人情緒激動,一度追擊拍打現場一架警方車輛並毀壞車頭玻璃的防襲鐵網。

昨日提堂的四十五人共廿九男十六女,年介十六至四十一歲,大部分人是學生,其餘包括文員、教師、機師及護士等(見表),其中四十四人被控暴動罪,當中一人另涉一項襲警罪,餘下一名被告獨自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案發日均為七月廿八日,眾被告分四宗案件處理。

兩被告為情侶 8‧4註冊結婚

首案涉及三名被告湯偉雄、杜依蘭及李宛叡,他們被指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辯方透露,湯及杜為同居情侶,已排期下周日(4日)註冊結婚,二人在中環共同經營健身中心,在港土生土長,杜更擁有港大碩士學位,不會有潛逃風險,希望法庭允許他們短暫離港度蜜月。辯方指稱,湯及杜只是現身在案發地點,他們在攙扶跌倒的十六歲女生李宛叡後卻隨即被捕。

國泰機師被告 准因工離港

第二宗案涉及廿四名被告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中大男生崔耀明昨在瑪嘉烈醫院出院後,隨即趕往應訊。另一女被告羅萬泳,任職保良局兒童之家福利工作員,辯方指她平日需輪班及通宵在院舍留宿工作,希望她不用遵守宵禁令。同案一名男被告莫卓煇,另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在宜必思香港中上環酒店外襲擊總督察鄧智兆。

第三宗案涉及十七名被告,指他們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一名廿二歲任職文員的女被告甄凱盈昨未有現身法庭,裁判官即時取消其擔保,並頒下拘捕令將她通緝。同案被告廖頌賢任職國泰機師,辯方透露他主要負責歐美航線,一個月需離港十多天,若不准離港的話,他將失去工作,辯方又指警方針對廖的證供其實非常薄弱。

餘下一案涉及中大男學生陳子謀,控罪指他在干諾道中信德中心地下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管有一支伸縮警棍。陳昨在庭上需要普通話翻譯,辯方指他想在周六及周日到深圳兼職教琴,故希望保留回鄉證。

兒童之家職員 當值免宵禁

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批准所有被告繼續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但同時下令各人遵守額外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定時到警署報到及須居於報住地址。其中機師廖頌賢獲准在當值期間離港,任職兒童之家的羅萬泳則獲准當值期間毋須遵守宵禁令。羅官又指,由於涉案被告人數眾多,不排除移師設施較佳的西九龍法院處理,惟暫定下次仍在東區法院提訊。

案件編號:ESCC 1843-184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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