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長期病的印尼女華僑一六年三月因有便秘和腹痛,女兒電召私家救護車擬送她到私家醫院,最終選用外診醫生服務,惟醫生診治並離開後,女兒發現母親沒有呼吸,她送院後同日因肺炎離世。死因庭昨續聆訊,有專家指死者有長期病患,不應為她打止嘔針,案件今日裁決。
專家證人董偉杰醫生認為,死者賴來香(終年七十五歲)有青光眼和慢性肺病,不應打涉案止嘔針,即使要注射,也應按死者情況和體重而調節劑量。董又指,根據死者病史,理應可聽到她肺部有雜聲,即使背景有噪音也沒有影響。
專家證人廖維滔醫生則認為,案中止嘔針有機會令病人產生神志不清等副作用,或間接影響呼吸,故醫護人員用藥後,都會觀察病人一段時間才離開。當死因裁判官問止嘔針會否導致死者死亡,廖回稱資料不足,而死者本身有肺炎,病情也有機會令她不能呼吸。
死者兒子江海洪陳詞稱,其母親年老多病,家人最初都覺得母親是自然死亡,但經過研訊後想法改變。江直斥涉事醫生司徒敬豪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他明知撰寫的醫療報告對自己不利,便在庭上解釋和修改。江批評司徒的醫療報告連診治日期和母親性別也弄錯,質疑他有否受過專業訓練。此外,司徒在報告內並無提及注射止嘔針的原因,江也質疑是否真的需要打針。
江又指司徒為其母親注射後是否真的有觀察母親情況,批評司徒「處理好有問題」,直言:「唔係死因庭,都唔信呢個醫生水平咁惡劣!」質疑:「畀佢繼續行醫係咪對社會有好處?」擔心有更多人受害。江直言對事件感到憤慨,不想母親死得不明不白,認為母親是死於不幸。
案件編號:CCDI 27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