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三十三歲的女文員聲稱自己在二十七年前只得五歲半時,被當時讀中七的堂兄非禮,包括抱她坐上自己大腿,再伸手入內褲摸其私處,致私處紅腫,但直到三年前才報警。現於銀行工作的四十六歲堂兄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她讀六年班時才意識到自己疑遭性侵犯,曾去信堂兄的銀行投訴,但沒有回音,她因為有人在干犯非禮罪三十年後被入罪,終於鼓起勇氣報案。
已為人母的女事主X昨供稱,她於一九九二年新年跟隨家人到被告的家中團拜,被告當時是中七學生,被告趁家人在屋苑會所聚會時,聲稱要帶她回家食蛋糕,但他們二人入房後,被告將房門關上,再抱起她坐在被告的大腿上。
她其後去廁所,在回來後,被告問她說:「有冇抹乾淨下面?」被告藉詞檢查,伸手入她的內褲,摸她的私處近五分鐘,事後要求她不要告訴別人。
X表示,當晚母親替她洗澡時有發現她私處紅腫,但只叫她:「唔好再咁大力抹下面」,翌日帶她往見醫生及搽藥膏,她也沒有向母親透露任何事。直至六年班上性教育課,她才意識到自己疑遭被告性侵犯,她從父母口中得悉被告當時在某間大銀行任職,遂寫信到銀行投訴,但沒有回音,她也沒有再向任何人求助,而兩家人也不多接觸。
直至二○一四年,她在一名親友的婚宴再遇被告,並得知他電話,隨即連番以短訊質問被告,事件在親友間曝光,她最終於一六年正式報案。
辯方盤問X時則指,她是受到社會上「#MeToo」事件發酵影響而報警。她回答說,她確留意到有發生於三十年前的非禮案,涉案人士被成功檢控及入罪,令她鼓起勇氣報案。她又承認自己數年前確診患有抑鬱症,至今仍須服藥控制病情。
辯方又指,她與家人其實從沒有在被告屋苑會所團拜,質疑非禮事件全屬她的虛構。她在庭上否認辯方的說法。
控方之後傳召X的一名女親友作供,該名女證人作供後,在庭上厲聲指罵被告說:「有無做過你心知肚明!無做過點解要告你?成三十年前嘅事!要鼓起好大勇氣先企到出嚟!」被告沒有任何回應,案件押後今天續審。
案件編號:ESCC 197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