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西區區議會今日會討論有關上月十二日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下稱修例)示威活動的動議,政府提交該會的文件顯示,截至上周五(12日),投訴警察課共收到一百五十九宗與近日示威活動有關的投訴,主要涉及毆打、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濫用職權。
政府在文件中重申,有關修例工作已完全停止,政府從來無為當日在金鐘一帶發生的事件定性為「暴動」。對於外界要求不追究或特赦涉違法人士,政府重申任何人不應亦不可在現階段干涉警務處的調查工作、律政司的檢控工作,甚至日後法庭的裁決工作。
對於有人質疑警員在行動中無出示委任證,政府指便衣人員在與市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應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證,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但如情況不容許,或出示委任證影響行動,或危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或要求不合理,則未必需要出示委任證。
政府又指,現有兩層投訴機制下,任何對警方的投訴都會得到公平公正處理,至於監警會主動審視上月九日至本月二日期間發生的數次大型公眾活動,包括警方採取的行動在警方的常規及程序中有否缺失及不足,並爭取在六個月內完成審視工作。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多場大型示威流血衝突,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聯同議員何君堯等二十多名律師組成義務律師團,為受遊行示威導致暴力事件影響的市民,提供義務法律支援。梁表示,反修例示威演變成暴力衝突,損害香港法治,令社會上很多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噤若寒蟬」,強調今次是支援及協助本身無能力、無組織背景的無辜市民,初步給予法律意見,然後會視乎有關市民的情況再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