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列病況世衞認講錯

搵命博是香港打工仔的哀歌!過去五年半,勞工處職業傷亡統計發現,本港共發生六百三十五宗非職業病的疾病死亡個案,即平均每年約有一百一十五宗打工仔在統計場所死亡個案,當中超過一半與心臟疾病有關。參考日本的定義,心臟病發其中一個成因涉「過勞」。剛於昨日在瑞士日內瓦閉幕的第七十二屆世界衞生大會(WHA)亦關注打工仔過勞問題,並將過勞列為「職業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本港勞工界要求當局盡快就標準工時立法,減少打工仔長工時引發的過勞致病或致死情況。

勞工處昨表示,本港沒有「過勞死」的相關定義,該處已委託職安局在去年第一季開始研究僱員於工作地點因心血管病或腦血管病病發死亡的個案,預計需時三年才完成研究。至於世界衞生組織大會討論過勞一事,該會會作了解。

消息一出 惹各國傳媒報道

世界衞生大會昨日(28日)閉幕,此前一日有報道稱,世界衞生組織首次將「過勞」(burnout)認定為「病況」(medical condition),並納入《國際疾病分類》,以便醫生診斷和醫療保險衡量賠償問題。消息引起各國傳媒關注,但一日之後,世衞便修訂上述說法,承認之前「講錯」,過勞只是列為「職業現象」。

世衞發言人解釋今次「烏龍」,指之前說把過勞列入《國際疾病分類》第11修訂版(ICD-11)是錯誤,過勞曾被列入早一份修訂版ICD-10,惟世衞已根據現有研究,修訂過勞的定義為職業現象。ICD-11上周六(25日)已獲WHA通過,自二○二二年一月起生效。

爭論多年 仍未納入心理病

不過,美媒對過勞被世衞列為病況作大幅報道,並指世衞認為患者有三個特徵,首先是感覺筋疲力竭,其次是對工作產生倦怠感或忿忿不平,還有專業效率降低。過勞應否被視為一種「病況」,專家學者於過去數十年一直爭論不休,德國心理學家琳達與社會學家海涅曼曾發表報告,指過勞是今日社會的最熱門心理健康議題之一,卻一直未被列為心理病。

本港勞工界多年來一直要求當局立法打擊長工時,但討論糾纏七、八年,至去年五月,當局拋出合約工時建議,由今年起至明年逐步在部分行業推行合約工時,勞工界不接納,本月一日勞工界大遊行時,打工仔直言「谷爆」,其中一個爭取權益主題便是就標準工時立法。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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