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傳票案:不滿遭叫「good boy」 律師稱受辱促換官

【本報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一宗原本屬簡單的行人涉嫌疏忽過馬路傳票案,但卻一直未能審結案件,而案件昨日踏入審訊的第六十七天,何與辯方律師更為浪費時間的問題爭論一番。辯方律師昨提出新理由要求撤換主審裁判官,指何於審訊期間稱他是「good boy」,認為這是侮辱他及把法庭審訊當作是「遊戲」。何沒有正面回應,只叫辯方繼續專注於其他陳詞。

辯方重複陳詞內容 與官爭拗

辯方昨陳詞時重複過去多天的陳詞內容,何官一如既往不停指辯方引述錯誤,辯方則否認有錯,二人繼續聲疊聲爭拗。何一度叫辯方不要再浪費法庭時間,辯方反問何有沒有可節省時間的建議,二人不停你一言我一語,最終沒有結論。何又多次問辯方:「究竟陳詞完未?」辯方稱仍未完成,何直指辯方猶如自言自語式陳詞,不知要說到甚麼時候。惟辯方律師昨用了一整天時間仍未完成陳詞,案件押後至五月二十三日續審。

案件編號:ESS 399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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