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丈夫潘樂陶同涉僭建醜聞,最終僅潘樂陶被檢控,鄭若驊獲特赦,叫人見識何謂「法律面前夫妻不平等」。同樣令人側目的是,潘樂陶昨日被輕罰兩萬元,連隔靴搔癢都算不上,如果潘樂陶不是鄭若驊的丈夫,司法機構會如此手下留情嗎?
對一般基層而言,兩萬元可能是一個大數目,惟對潘樂陶這類富豪而言,可能只是一餐飯的錢,不值一提。可以說,法庭判決非但不是彰顯公義,反而可能進一步助長僭建歪風,試想想,僭建的得着是如此之高,而成本則是如此之低,怎會有阻嚇作用呢?
「賞不足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法律是用來阻止罪惡的,只有懲罪相當,才能以儆效尤。港府明知僭建問題氾濫成災,不是治亂世用重典,而是有法不依,或者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說到底就是因為僭建者非富則貴,連前特首曾蔭權及梁振英、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都不例外,自然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相比之下,鄭若驊僭建案更為惡劣,一來她是大律師,知法犯法;二來她與丈夫都是工程界人士,對何謂僭建比別人更清楚,事件曝光後,她竟然以「工作繁忙,未曾留意」為由推卸責任,簡直是侮辱公眾的智慧。
不可不知,鄭若驊及潘樂陶名下的屯門海詩別墅共有九處僭建,面積近兩千呎,就算僭建物由上手業主留下,就算購房時真的「未曾留意」,但鄭若驊隱瞞僭建地庫搞按揭,涉嫌欺詐銀行,則是不爭的事實。過去有不少同類案件被檢控,而鄭若驊亦被不少人投訴及舉報,當局沒有理由置若罔聞,至今沒有任何動作,若當局不能一視同仁,秉公執法,只會予外界「權貴大晒」的觀感,不僅破壞法治,亦會損害及打擊政府管治威信。
當然,在香港「大晒」的不僅是權貴,漢奸洋奴亦不例外。可以看到,佔中落幕四年多,第一批被檢控的「九男女」雖被判罪成,但就在等待法庭發落期間,已有所謂「消息人士」迫不及待放風,聲稱這是佔中案被檢控的最後一批,意味着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另外三十九名佔中搞手將逍遙法外,引起一片嘩然。而從律政司放棄檢控政治黑金案及遲遲不處理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觀之,有關傳聞顯然不是空穴來風。正如有人質疑,港府懼怕黎智英背後的外部勢力,加上鄭若驊僭建授人以柄,為自保而不惜犧牲法治,達成枱底交易,充當漢奸洋奴保護傘,可見香港雖無「鐵券丹書」之說,卻有「免死金牌」之實。
反觀佔中期間忠於職守的警員紛紛被速控重判,不滿佔中的民間三義士一早鋃鐺入獄,為民喉舌的正義傳媒備受打壓。至於那些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哪怕從地上執起一元錢,或者出售一元紙皮,被檢控重判則是活該,誰叫你不是權貴,又沒有外部勢力撐腰呢?一言以蔽之,香港「法治之區」這塊金漆招牌,充其量是一件皇帝的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