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麻繩勒夜歸女頸案 男生認罪待判刑

【本報訊】男學生聲稱「好大壓力唔想讀書」,拿麻繩隨機對夜歸女「勒頸」,廿四歲女事主事發後出現精神問題,需接受診治。男學生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方邀請法庭先參考女事主的醫療報告後才判刑,法庭遂下令將被告繼續還押,等候相關報告後量刑。

被告葉溢銘(廿一歲,圖箭嘴示),報稱學生,控罪指他於今年二月十三日,在筲箕灣興東商場與東熹苑之間的行人天橋,企圖使溫姓女事主身體嚴重受傷。警員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表示「因為我太大壓力,唔想讀書,啲繩我係用嚟勒人用嘅」,警方並在他的背囊內搜出其他口罩及麻繩。

事主出現精神問題

溫之後被送院檢查,她的頸部紅腫及擦損,手指、眼、鼻擦損瘀傷。控方並向法庭匯報她因今次事件,自今年三月起要接受精神科醫生診治,促法庭索閱溫的醫療報告,了解事件對她的影響後才判刑。法庭亦認為案情非比尋常,女事主的狀況確會影響量刑,遂將判刑押後,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ESCC 43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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