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稱除汗臭 老翁涉六度搓印傭胸

退休七旬翁趁兒子及媳婦舉家外遊期間,疑對媳婦聘請的年輕印傭「起色心」,藉詞女方身上有臭汗而上門兒子家中,向她送上止汗劑之餘,更要她脫光上身檢查其汗臭,並威脅若不改善則飯碗不保,而改善之法就是按摩胸部。老翁聲稱「做完按摩之後乳房可以實啲,唔會出汗」,期間藉此在五日內涉嫌六度向她搓胸非禮,最長更達卅分鐘,最終印傭偷錄雙方對話後報警求助。老翁被控六項非禮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

涉案七十五歲被告李衡芳,被控在一七年六月十六日至廿日期間,在其兒子媳婦的美孚新邨住所內六度非禮印尼籍女事主X(二十六歲)。

X昨在屏風後作供指,她由被告的媳婦聘請,由一七年四月開始在被告的兒子媳婦的住所工作,服侍一家四口,她間中亦會到被告家中工作。被告兒子一家於同年六月外遊,被告於同月十六日上門兒子住所,向X送上止汗劑,當時僅得兩人獨處一室。被告開腔指X身上有臭汗,要求她在鋼琴房內脫去上衣和胸圍作檢查,X起初猶豫,但被告指視她如女兒,不用尷尬,X遂跟從指示脫衣。

威嚇不改善將被炒

X續稱,被告要她先原地跳二十次,之後要她舉高雙手,被告則用手掌觸摸她的腋下及按壓乳房,長達五分鐘,聲稱要檢查她冒汗位置。被告繼而要求替X按摩,聲稱是幫她解決汗臭問題,指X「乳房比較腍,容易出汗,做完按摩之後乳房可以實啲,唔會出汗」,被告又威嚇指,若臭汗問題不改善,僱主將會解僱她。X表示因怕丟飯碗而沒有拒絕,被告當時搓她的乳房達三十分鐘。同日當晚,被告再上門,藉詞檢查X有否用止汗劑,再向她搓胸。

事主偷錄對話報警

X續指,被告於之後的十七至廿日期間,每日上門,均藉詞檢查她有否用止汗劑,要求X進入鋼琴房,讓他搓其胸部約十五至三十分鐘。而最後兩次她進入鋼琴房後,在被告沒有要求下,則「自動自覺」脫去上衣及胸圍讓被告為她按摩。惟X表示,毫不同意被告的行為,但她沒有反抗或表示不滿。至廿日晚上,她用手機偷錄與被告在客廳的對話後報警,她並將手機內的記憶卡交予警方作為證據。X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WKCC 478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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