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旗下安樂工程申上市期限快到

【本報訊】潘樂陶旗下的安樂工程集團於去年十月底第二度遞交上市申請,按有效期六個月計算,將於本月底屆滿。有證券業人士認為,潘今次被定罪,若第二度申請上市失效,即使之後公司再遞交上市申請,審批時間必定拖長,而且就算成功上市,投資者亦要留意風險。

潘現定罪 港交所審批料拖長

資料顯示,安樂工程集團於去年四月底首次向香港交易所遞交上市申請,至同年十月底相關申請失效,該公司隨即於去年十月三十日再度遞交上市申請。作為安樂工程集團執行董事及主席的潘樂陶,現時透過信託持有該公司84.63%股權。

按交易所指引表明,若涉及令人嚴重質疑品格或誠信的事件,該人士未必適合出任公司董事。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表示,董事若牽涉到刑事罪行或被定罪,將會是上市申請能否獲批的其中一個考慮的因素,雖然未必會直接引致申請上市失敗,但必然會拖長審批過程。

安樂工程捲水署無招標風波

安樂工程集團的初步招股文件提及,公司或受客戶、第三方或公眾指控、投訴或舉報,對聲譽、業務、前景或股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事實上,該公司年初也捲入水務署工程無公開招標的風波。張智威提醒投資者,即使公司成功上市,亦要提防其他潛在風險問題,因為一旦再爆出董事、管理層或公司的不利消息,勢必對股價造成影響。

安樂工程集團於中港澳地區提供機電工程及技術服務,初步招股文件披露,截至一八年六月底止六個月,總收益31.44億元,按年增加41.77%;期內溢利則按年增加25.59%至2.16億元。二○一七年度收入中,約20.2%來自政府項目,所佔比例於一八年上半年度則為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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