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外判監工聲稱被警員截查後,發現離奇失款三千五百元,惟事後向投訴警察課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等多個部門投訴近四年亦無進展,認為部門互相推卸責任,已向法援署求助,並說︰「將我拋來拋去,將件事推來推去,拖延時間。」
事主黃先生稱,一五年八月於深水埗與女下屬執勤時被四名警員查身份證,期間雙方口角,其中一名警員檢查其背包內一袋共三萬五千五百元的現金,歸還後他發現有三千五百元不翼而飛。黃指事發時留意到其中一名警員身上配有隨身攝錄機,惟查袋的警員繞到該警員身後檢查錢袋,就事件向投訴警察課作投訴。至一六年三月,他在街頭遇到涉事警員質問他:「你認唔認得我?」有感受威脅到旺角警署報案,並向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求助。
七個月後,黃再到旺角警署以被人偷錢為由報案求助,並於往後兩年內多次主動要求增補口供被拒。據監警會文件指,案件現時仍由投訴警察課進行跟進當中。至於翻看事發錄影片段一事,黃於本月被旺角警署通知此事已終止調查,並沒有他要求的資料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