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種大麻 兩越漢判囚

【本報訊】警方於一七年底在大埔破獲「大麻工場」,拘捕兩名越南漢,指二人受聘當「農夫」協助種植大麻。行動中警方檢獲七點八公斤、市值二百一十七萬元的草本狀大麻,並檢獲四百四十八株大麻類植物。據專家指該些植物一年可生產八十五公斤草本大麻。兩名越南被告昨於高院承認販毒及種植大麻兩罪,其中持英國護照來港的首被告判囚六年,次被告因以酷刑聲請身份留港犯案需加刑,判囚七年半。

法官指首被告Hoang Van Hai(五十八歲)及次被告Nguyen Thang Loi(卅八歲)並非案中主腦,由於首被告與警方合作提供相關資料,故可獲刑期扣減。次被告因以酷刑聲請身份留港卻犯事,故需每項控罪額外加刑半年。

專家估計一年產量值2359萬

案情指,警方於一七年十二月廿日在馬料水大埔道截停一輛私家車,車內兩名被告大為緊張,警方在車上兩個膠袋搜出七點八公斤草本大麻。兩日後,警方用在次被告身上搜出的鎖匙,進入大埔滘一間洋房內,找到四百四十八株大麻類植物。專家估計,該些植物一年可生產八十五公斤、市值二千三百五十九萬元的草本大麻。

警誡下首被告承認收錢協助次被告種大麻,次被告則稱是獲「海叔」招攬參與種大麻,並每月獲發金錢,次被告又指已種植了六至七個月。

首被告稱背痛來港求診中醫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於十年前由越南移民英國,並在當地任餐廳廚師,他於一七年來港就背痛求診中醫,後來獲招攬犯案。次被告原本在越南開餐廳,後來倒閉欠下巨債,他遂於一五年偷渡來港並以酷刑聲請留港,並獲招攬犯案。

案件編號:HCCC 39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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