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款茶燭無標示雙語警告

【本報訊】茶燭可用於溫熱花茶等飲品或增添室內氣氛,但不慎使用,有機會釀成火災。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十四款茶燭產品,檢測其火警安全程度及標示的安全警告是否足夠,發現在安全警告方面有待改善;海關近日亦就茶燭進行巡查行動,勒令七間零售店舖兼進口商將沒有雙語警告的茶燭存放於指定地方。

消委會指,雖然全部樣本火燄高度及煙塵指數符合歐盟標準;不過「TIBO 10個裝茶蠟」包裝上完全沒有任何警告字句,不符合歐盟和美國等地對蠟燭標籤的要求。

至於其他樣本,雖有中、英或圖示安全警告,但只有「ZARA HOME Basic Candles」以圖示說明使用前要修剪燭芯長度。

消委會籲改善標籤減誤用

消委會認為,消費者未必熟悉或理解圖示說明,或會直接燃點使用,呼籲供應商改善產品標籤,以中文及英文說明產品的正確用法,減低消費者誤用的機會。

另外,海關早前接獲相關機構轉介後,過去三星期亦就茶燭在多區進行巡查及試購行動,經測試後證實該等茶燭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定,但發現茶燭沒有就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雙語警告或警誡作出標示,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

海關已勒令七間零售店舖兼進口商將八款共五百六十二包沒有標示雙語警告或警誡的茶燭儲存於指定地方,當中包括部分消委會測試的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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