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經理涉呃$4500推薦金

【本報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涉嫌藉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騙取推薦獎金,疑先向女下屬訛稱不可推薦親友申請比她高級的職位,說服下屬不推薦後,卻以自己名義推薦該下屬的丈夫、好友和前同事等三名親友申請職位,從而獲發獎金共四千五百元。涉案經理否認四項欺詐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案中資料披露,卅九歲被告羅學賢於二○一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透過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的推薦計劃,向公司人事部遞交梁偉程、俞嘉輝及阮虹瑋的推薦表格和履歷,並在表格上報稱是三人的朋友,推薦三人申請貨運服務督導員一職。其後三人均獲聘請及任職超過半年,被告按該計劃每成功推薦一名「親友」入職可獲一千五百元獎金,其後他獲發放共四千五百元獎金。事件曝光後被告已辭職。

下屬查糧單「出少咗錢」揭發

事發時是被告下屬的龔月玲供稱,當時被告急需大量招聘人手,龔向被告推薦其好友阮虹瑋。被告認為以阮的經驗可申請較高職級的貨運服務督導員一職,但指龔的職級只是貨運服務主任,向龔稱「你唔可以推薦一個人申請高過你嘅職位」,故「不需要」填推薦表格,因為「嗰舊錢(獎金)你唔會有」。龔信以為真,遂把阮的履歷交予被告處理。

龔續指,她先後再把前同事俞嘉輝、丈夫梁偉程的履歷交予被告申請職位。龔於一六年初升職後,再成功推薦六至八人入職。後來阮透露曾向人事部交代過,她是因龔推薦才應徵。龔於一七年檢查糧單時認為推薦獎金「出少咗錢」,向人事部查詢下揭發事件,龔庭上強調從沒要求被告代她推薦親友。

曾遲到遭停職 證人否認誣告

辯方盤問龔時,質疑龔想與親友在同一部門工作,故主動要求被告協助推薦員工。龔不同意。辯方又指出龔曾因遲到三天而遭被告停職三天,質疑龔懷恨誣告被告。龔否認誣告,指「我遲到都好正常」。

龔的好友阮虹瑋則供稱,她在入職後才認識被告,認為自己是由龔推薦入職,而非被告推薦。龔的前同事俞嘉輝亦供稱,被告在其推薦表格報稱是其朋友,並非事實。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 50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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