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業餘游泳總會及其下屬會,前年被揭發以非牟利團體名義申請泳線收生,但以公司戶口收費牟利。康文署昨公布調查審視結果,指沒有實質證據顯示該三個泳會有轉讓泳線及利用獲優先分配的泳線作牟利用途,但指該署會改善有關分配制度,確保由非牟利團體用作舉辦非牟利活動。
康文署於○五年起推行「中央分配泳線計劃」,協調六個體育總會/體育會的訂場需求,包括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香港拯溺總會、香港三項鐵人總會等。前年十一月,有報道指,泳總轄下三個屬會,利用經泳總協調下及推薦下獲優先分配的泳線開辦課程,並以非牟利團體名義繳交「一般收費」,但指示學員將學費匯入私人公司戶口,作牟利用途。
康文署指,根據三個涉事屬會會章,均為非牟利團體,符合計劃要求,而抽查結果亦未發現三個屬會有轉讓泳線予其他團體或公司使用。該署會優化有關分配計劃,包括加強規定、優化申報制度,完善各體育總會(或體育會)及其屬會委託代理人的執行及財務安排,要求體育總會建立公平、公開及公正的內部分配泳線制度,包括加強利益申報及避免利益衝突的機制、增加透明度,設立上訴機制。
該署會加強監察體育總會,設立或優化監察機制及違規的懲罰制度,亦會定期檢討及優化計劃,修訂公眾泳池設施的預訂及相關指引,以更清晰明確相關規定及要求。除有關計劃外,該署亦一併審視《公眾游泳池設施預訂程序》下的預訂機制,並改善透過該程序預訂的泳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