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示警性暴力受害人對司法失信心

向性侵說不的最有力行動是及早求助、及時揭發。性暴力受害人支援團體「風雨蘭」昨日發表研究報告,經檢視機構二○○○年成立以來深入跟進的三千六百一十一宗性暴力求助個案,發現六成四個案涉及強姦,三成涉及非禮,因性暴力而求助的個案雖持續上升,但受害人延遲求助卻極普遍,十六歲以下受害人平均延遲十三點二年才求助,而超過八成個案的侵犯者均與受害人相識。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受害人未有即時求助原因複雜,或因年幼時遭性侵,甚至可能對司法制度沒有信心,研究認為司法體系未能有效應對性暴力問題,最終成功定罪的案件僅佔百分之六點一。

僅6.1%定罪 逾千宗案件流失

#Me Too風潮近年席捲全球,不少受害者均在事發後多年才敢於揭發事件,風雨蘭就十八年間的個案分析亦發現同一趨勢,王秀容指,十八年來共接獲一萬四千宗性暴力求助個案,各類求助有按年上升之勢,當中非禮個案升幅最多。不同背景婦女均受到性暴力威脅,超過八成侵犯者與受害人相識,多為受害人的朋友、家人、伴侶、同事等,更有超過一成受害人案發時與侵犯者同住。

機構深入跟進二○○○年至去年的三千六百一十一宗性暴力求助個案,發現受害人平均延遲約三點八年求助,其中更有逾一成受害人延遲達十年或以上,最嚴重的個案受害人未滿十六歲時涉遭強姦,卻在事發五十八年後才求助。王認為,受害人未有即時求助原因複雜,部分或因案發時年幼,曾向家人求助卻不被信任,甚至可能對司法制度沒有信心。

研究發現,約半數受害者案發後會向警方報案。但王認為,司法系統未能有效回應受害人的實際需要。數據更顯示,性暴力求助者報案後,逾千宗案件被流失,最主要原因是「案件證據不足」和「受害人放棄追究」,經過司法研究及審訊後,最終成功定罪的案件僅佔百分之六點一。

指部分法官不理解苦主處境

大律師黃瑞紅指出,在過往的審訊案例中,留意到部分法官及律師均對受害人處境不予理解,大都期望受害人會有「一般人的反應」和「合理的反應」,並在案發時即時作出反抗,但現實中受害人大部分處於弱勢,會因權力的不平等而不懂反應,更會因此而延遲求助。黃建議定期為司法人員提供訓練,增加他們對性暴力受害人及處境的了解,以消除對性侵受害者的錯誤觀念,並促政府盡快改革性罪行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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