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昨宣布「無印良品」自日本進口的一批次瓶裝水溴酸含量超標,該公司主動停售三款產品、並展開回收,涉及產品分別為每瓶三百三十毫升礦泉水的批次有效食用期為二○二○年二月七日或以前;每瓶五百毫升礦泉水有效期為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或以前;每瓶四百三十毫升的有氣天然水有效期為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以前。
發言人續說:「溴酸鹽是溴酸在水中的狀態。世界衞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準則》為溴酸鹽所訂的標準值為每公升含百萬分之零點零一。」而被驗出的一批次產品溴酸含量超出有關標準。
食水中的溴酸鹽在臭氧化過程中產生,大量攝入有機會出現腸道症狀,包括惡心、嘔吐和腹痛,嚴重者可能影響腎臟和神經系統。就回收事宜,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相關熱線2694 9309查詢。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