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島總區交通部特遣隊警區人員,根據情報在聖誕假期期間,在中區蘭桂坊一帶展開打擊的士違規行動。人員在前晚聖誕夜派員喬裝乘客,由蘭桂坊一帶分別乘搭四輛的士前往灣仔區。當人員登上的士後,四名男的士司機分別要求人員支付車資一百元至二百五十元(合理車資約為卅元至五十元)。
當的士抵達目的地後,人員隨即表露身份,三名年齡介乎卅三至六十二歲男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及「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被捕;一名卅二歲男司機則涉嫌「濫收車資」被捕。該四名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該四輛的士亦懷疑被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被警方拖走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十分重視涉及的士違規的案件,並會繼續加強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提醒的士司機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如發現任何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及司機姓名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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