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律政司決定 郭卓堅指有成功先例

【本報訊】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於前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的案件,有負公眾合理期望,要求法院推翻其決定。郭昨日指過往有案例成功推翻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並成功入罪,故望律政司重新檢控梁振英。郭昨晚補充,稱接獲法庭信件,法官指示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納入案件。

郭昨在高院門外指,二○一五年七月曾有一名菲傭發現其僱主在她背後「做啲唔好嘅動作(自瀆)」,但律政司決定不檢控,菲傭即申請司法覆核,在覆核案開審前律政司改變初衷,決定檢控該僱主,最終成功令僱主入罪。郭認為UGL案件與該案情況相若,故申請司法覆核,望律政司重新檢控梁振英。

官將鄭若驊納入案件

不過,郭昨晚曾一度宣布撤回司法覆核,指有民主派人士提醒他「不要被鄭汝(若)驊利用過橋」,不想鄭以有人提出司法覆核為由而拒絕到立法會交代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指若公眾不滿鄭的解釋,他才再次入稟司法覆核。但其後郭又表示收到法庭信件,指法官將鄭若驊納入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人士,並準備排期聽取各方陳詞,郭遂決定繼續覆核。

有關該宗僱主涉在菲傭背後自瀆的案件,資料顯示現年卅歲的菲傭稱工作時多次窺見現年四十五歲男僱主石國藝在她背後露體及自瀆,遂放置手機在隱蔽處拍下影片,並於離職後報警。惟律政司認為證據不足,決定不檢控石。菲傭不服於一五年申請司法覆核,並於同年七月獲批司法覆核許可。律政司於兩個月後決定重新檢控石,最終於一六年四月裁定石其中一項企圖非禮罪成判囚五周。

案件編號:HCAL 288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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