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車禍害人 港府卸責

長青公路發生奪命車禍,一輛旅遊巴先猛撼一輛死火「拋錨」的士,再撞向兩邊石壆,導致擋風玻璃粉碎、車窗爆開,有乘客被拋出車外,意外共造成五死三十二傷。再有奪命車禍發生,揭示政府忽視職業司機工時過長問題,亦懶去立法強制旅巴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對司機、乘客以至行人都構成潛在危險,做法變相是置市民安全於不顧。

年初有法官審理一宗巴士司機被控危險駕駛的案件時,曾形容雙層巴士猶如道路上的「重磅炸彈」,容易引致嚴重意外,其實單層旅巴破壞力亦不容忽視。有專家分析今次長青公路車禍中,從的士車尾被撞至嚴重毀爛摺曲,石壆亦變形裂開,估計事發時旅巴撞擊力高達十二點八噸,即使撞到的士後再撞向石壆,力度減弱,但撞擊力仍有約八噸。如此「炸彈」,若然遇上司機長時間駕駛導致疲勞、判斷力下降,後果不堪設想。

不過,港府做事向來做啲唔做啲,運輸署明年雖實施《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惟指引並未涵蓋旅巴,令旅巴司機工作與休息時間缺乏法例規管,容易造成司機被旅巴公司剝削,或者有司機為多賺點收入而狂接訂單,結果出現疲勞駕駛,危害乘客安全。至於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列明,所有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巴上的司機及乘客,如車上有安全帶必須佩戴,偏偏守則卻不適用於旅巴,這不是反映腦袋進水的官老爺做事永遠只做一半嗎?

當然,為旅遊巴司機工時、安全帶等訂立規管制度,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事關現今不少司機的駕駛態度大有問題,若然不肯丟棄「人人奮勇,個個爭先」的心態,奪命車禍終究還是無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