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劃失當 翻新再殺校浪費公帑

二○一七年,規劃署就一百八十三間空置校舍用地進行檢討,部分予社區、團體或非政府組織短期租用。日前有報章揭載地政總署管理的空置校舍保養不當,建築殘破,鋼筋外露、雜草叢生、遍地泥濘。政府管理不當浪費社會資源,空置校舍亦無助社會進步,港府必須加以檢討。

太殘維修成本高

大多數空置校舍位於政府土地,部分學校,曾經二○○○年學校改善工程計劃受政府資助翻新,卻因○三年小學縮班殺校潮停辦,才剛翻新完成,卻又空置長達十餘年,淪為廢屋。根據審計署一五年一項報告,有七十九間空置校舍曾納入學校改善工程計劃,例如加建新翼或裝修等,當中二十六間使用五年後便空置,變相浪費涉及工程的五億元開支。不少校舍位於交通方便和設施良好的土地,予非政府組織短期租用,本是希望善用社會資源,卻因過於殘舊而難以使用、或成本高昂,難以翻新,或翻新後不久又租約期滿需要搬走,結果又再浪費。

問題關鍵在於特區政府對教育和土地使用欠缺規劃,雖然千禧年提出計劃翻新校舍,但其實縮班殺校潮並非不可預料。如一早做好人口規劃,在社會發展的同時計算清楚各區適齡學童人口和教育需求,便不至於翻新後便需收回辦學權,公帑用不得其所,學校亦不至於浪費精力完成各種行政工作和安排維修,卻全面荒廢。

校舍和土地分配,本亦可有更明確規劃。過去曾有團體反映想租用空置校舍作環保推廣或教育用途,卻因政府各種官僚程序和零瑣要求而未能成功。現時政府已將該等土地編列不同用途,如暫時未有工程,應及早租予不同的團體,簡化程序、甚至提供誘因,善用空置校舍讓社會各界推動非牟利和教育工作,促進社會進步,而非繼續丟空。

長遠而言,港府應訂立空置校舍政策,制訂長遠計劃及簡化申請程序,在土地用途改劃和翻新上,做好不同團體的交接,免得納稅人公帑浪費於重複的改裝和拆卸,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公帑使用,政府必須問責,資源應用於更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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