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逐年換證的安排被轟擾民,運輸署昨日起延長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至十年,而昨日(六日)之前簽發之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仍維持一年,該署呼籲證件未過期的司機毋須急於換證。
港府去年六月發表《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提出放寬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的有效期。運輸署宣布,昨日起簽發的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將由以往一年改為十年。運輸署指,需要續證的的士及公共小巴士司機可攜帶有效的的士或公共小巴駕駛執照,到運輸署認可的士或公共小巴司機證服務代理商辦理手續,相關代理商資料已載於運輸署網頁。
根據運輸署資料,截至今年七月底,本港持有有效的士駕駛執照人士有廿一萬一千八百多人,當中的現職的士司機估計約有四萬人,而本港持有有效公共小巴駕駛執照人士則有十七萬五千八百多人。運輸署指昨日之前簽發之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仍維持一年,該批司機可於其現有司機證有效期將近屆滿時才更換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