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賞月光卻招「血光」意外!中年男駕駛吉普車載同女友人及其兒子,昨凌晨前往流浮山稔灣路夜賞月色,疑誤闖青山操炮區,當司機發覺倒車離開時,懷疑路面漆黑又狹窄,失事衝落五十米山坡,車內三人同告受傷,司機更血流披面,警方及消防員到場,游繩落山將三人救起送院。據悉,由於現場為軍事禁區,不排除三人會被檢控。
肇事司機姓賴(五十歲),駕駛白色吉普車,載同姓竇(四十六歲)女友人及其姓麥(十八歲)兒子。昨凌晨一時許,一車三人擬前往流浮山稔灣路欣賞明月,惟駛至稔灣路疑誤闖通往軍事禁區的無名山路,當賴發覺遂褪後離開,由於上址是斜路又環境昏暗,吉普車突失事衝落山坡,滑行五十米始被大樹攔擱,全車嚴重毀爛,車內三人俱受傷被困,於是負傷報警求助。
警方及消防員到場,隨即摸黑游繩落山坡,將他們救回路面,賴滿面鮮血傷勢較重;母子分別頸、手腳及腰部受傷,三人由救護車送院救治,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
據運輸署資料,肇事吉普車於一九九六年首次登記,當年車價逾卅二萬元,現任車主姓賴,報住慈雲山。
據了解,肇事現場為青山操炮區的落彈區域,屬於軍事禁區範圍,路口豎有「落彈區域,嚴禁入內」的警告牌。根據《駐軍法》及香港《軍事設施禁區令》,青山靶場屬軍事禁區,駐軍會在禁區內進行實彈射擊等軍事訓練,未經駐軍批准進入,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五千港元及監禁兩年。因此涉事三人夜闖禁區不排除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