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於九月廿日公布撤銷對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的規管,容許航空公司重新收取附加費及自行決定收費後,有大型航空公司率先重新徵收「天價」附加費,短途費用收取一百四十六元,長途費用更達六百五十二元。在停收附加費前,短途及長途航班分別只可收取最高廿四元及一百零九元附加費,今次撤銷規管顯然令航空公司喜出望外。
大型航空公司帶頭重新收費,其他航空公司自然樂意跟隨,有公司近日就宣布徵收短途一百四十元及長途六百一十元附加費,與帶頭公司收費剛巧十分接近。雖然民航處表示香港有一百二十多間航空公司,不同種類的航空服務可發揮市場力量,令機票保持競爭力,但有公司「不謀而合」跟隨加價,實在令市民憂慮最終只能「肉隨砧板上」,所謂的市場力量根本不會發揮作用,民航處閉門造車,實在令市民失望。
除此之外,民航處一刀切取消規管,亦未有考慮機場競爭力問題。現時內地仍有規管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不過就算有航空公司最近調整內地航線附加費用後,仍只收取每位旅客廿至三十元人民幣。假如香港主要航空公司只是以自身經營作考慮,發現就算乘客減少,大幅加附加費後仍可大幅增加收入,又會否犧牲香港整體利益而繼續維持高附加費?又會否不斷拉開內地及香港燃油附加費之間的差距,令到香港機場旅客流失到鄰近機場?
珠三角現有五個機場,其中廣州白雲國際機場二號航廈最近正式投入使用,並且計劃發展更多歐美航線,此消彼長之下,只會讓旅客轉移到內地機場。香港貨櫃碼頭已經因為處理費高昂,競爭力不斷下跌,近年吞吐量已被深圳趕上。民航處取消附加費上限規定,又是否沒有吸取教訓,沒有考慮長遠經濟發展,只是照顧個別航空公司的經營情況?
民航處取消燃油附加費規定,其實只有航空公司得益,香港經濟及乘客「雙輸」。筆者並不期望航空公司能夠「良心發現」,主動取消徵收附加費。但民航處應該為香港着想,重新檢討取消規管燃油附加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