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車保呃357人5男女涉洗錢

有不法分子在網上訛稱能代理購買汽車保險,三百五十七名投保人交出保費後疑「中招」,換來的卻是偽造保險單,有車主遇上意外後索償不果時,始知被騙,既未獲保險亦損失金錢。另一邊廂,不法分子為避追查而在社交網站上放出「筍工」職位,以不用勞動、借出戶口便可月賺四千元作招徠,成功誘使多名男女「出租」戶口,以供利用收取犯罪得益,涉及洗黑錢逾二百八十萬元。警方調查後,拘捕涉案七名男女控以串謀洗黑錢等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七名被告依次是劉兆濤、周珮祺、林俊傑、李晞琳、林樂揚、梁凱琳及李靜文,年齡由十七至廿九歲不等。其中林樂揚早前已認洗黑錢五十多萬元,判囚九個月;而被指提取黑錢及涉及詐騙的劉兆濤,日前亦承認兩項欺詐及一項拒捕,押後至下周二判刑。餘下四女一男的被告不認罪,他們被指疑借出戶口而各控一項串謀洗黑錢。

控方開案詞指,在一五年十二月至一六年十一月間,「立成保險有限公司」及「宏發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在網上刊廣告,訛稱代理四間保險公司的車保,誘使三百五十多人透過該兩間公司,購買共約三百六十二份汽車保單。

投保者被指示把保費存入一間廣告公司,有部分人到公司辦事處以現金支付,另有二百六十多人則把保費存入該五名被告名下的四個滙豐銀行戶口,眾事主存入的款項共逾二百八十萬元,最終的損失金額是一百三十萬元。警方調查後,發現涉案的四個戶口中是一些短暫存款,存入不久後便被提走及轉帳,稅務局亦沒有該五名被告的銀行收入紀錄。

兩人涉出租兒子戶口

該五名被告之後在一六年十月至一七年一月被捕,他們向警方指是在Facebook看見招聘廣告,得知借出戶口,便可每半個月獲酬二千元,各被告因此把戶口借予一名男子使用,期間分別獲得四千至一萬六千元報酬,其中的被告林俊傑及李晞琳於案發時屬同居關係,育有一名兒子,二人被指把開設給兒子作儲蓄的戶口,出租以換取報酬。

案件編號:DCCC 82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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