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田徑教練非禮案 女證人:按大腿需除長褲

【本報訊】七十七歲前田徑教練涉嫌在二○○九至一○年間非禮女學員一案,昨在粉嶺法院續審。辯方昨傳召兩名曾接受被告指導的男女舊學員作供,其中女證人供稱「按摩係一定要除長褲」,並透露自己也曾下身僅穿內褲讓被告按摩大腿內側,她覺得並無問題。控辯雙方已舉證完畢,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六日裁決。

稱事主與被告「好似父女咁」

辯方昨傳召兩名證人作供,首名辯方證人曾是被告W.H.的男學員,他供稱就讀大學期間參加由被告指導的跨欄訓練,期間女事主X有時會隨隊參與集訓,出席率約五成,X多數會由被告駕車接載離開。

以他觀察,X與被告交談時「好熟落、親密及熱情」,X也不時會捉弄被告,例如「搭被告膊頭,攬住佢講嘢」,但其他女學員不會這樣做。男證人認為,男教練幫女學員按摩很常見。

另一名辯方證人是被告昔日的女學員,她供稱讀中學時曾與X一同受訓,形容X與被告關係「愈來愈親密,好似父女咁,會玩弄被告,搞吓佢啲頭髮」。女證人以自身經驗為例,指若學員在冬天穿上長褲便難達按摩效果,「當需要按摩,係一定要除褲嘅!要手掂到你啲肉至得」,因按摩時力度「一定係用力鍊落去」,絕非輕撫,故按摩大腿時需要褪去長褲。

女證人指,她常常在集訓後需要教練幫助按摩,她有時在長褲內穿上有內膽的運動短褲「打底」,也曾脫去面褲、下身「除剩底褲」接受被告按摩大腿內側等位置,但她認為每名運動員在長褲下穿運動短褲還是普通內褲,視乎個別人士選擇。辯方已完成傳召辯方證人,之後控辯雙方將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詞,裁判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FLCC 197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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