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小鮮肉」涉呃母女96萬

涉騙三男七女共二千五百萬元,中女殺手被拘控。廿四歲無業男日前落網後,暫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項盜竊及一項欺詐罪,昨日被押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目前兩項欺騙罪的受害人為一對母女,共損失九十六萬元。控方指被告涉在網上認識中年人母,先騙她涉內地民事案要錢七十萬元,再向婦人的女兒表示因涉洗黑錢案欠債再騙廿六萬元。該名「小鮮肉」自今年三月起便與人母居於不同酒店,並涉以偷來的駕駛執照,用他人身份租酒店。

被告林偉清,個子不高,相貌頗為俊朗,下巴留有小鬍子,形象不羈。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要求押後至八月廿九日再提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安排認人手續及索取銀行紀錄。被告無保釋申請,押後期間須還押監房看管。警方資料顯示,案件牽涉最少三男七女受害人,年齡介乎廿二至五十七歲,他們損失金額高達二千五百萬元。押後期間,警方會繼續追查是否牽涉其他受害人。

盜用他人證件 租酒店同居

目前的控罪中的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間,以欺騙手段取得羅金蘭的七十萬元,並於今年三至四月間,以欺騙手段取得劉莉珊的廿六萬元。而盜竊罪則指他在今年五月偷取蘇家華的一個銀包及駕駛執照等證件;欺詐罪則指他在今年七月廿七日,以蘇的證件租住荃灣帝盛酒店,以騙取酒店的住宿服務。

控方指,案中兩名女受害人羅及劉為兩母女,被告在網上認識羅之後,先向羅假稱在內地牽涉民事訴訟要錢,其後再向劉表示因涉洗黑錢案欠債,致令劉將廿六萬港元存入他的戶口內。控方明言,被告所干犯控罪非常嚴重,而他自今年三月開始已在不同的酒店居住,等同居無定所,且他有可能騷擾證人兼有招認,故此反對他擔保。被告拒絕法庭當值律師服務,表明不需要請律師,他並向法庭表示不會申請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 174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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