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撞斃女途人案 九巴車長稱自己暈咗被搖醒

【本報訊】九巴前年清晨駛經尖沙咀彌敦道與海防道交界時,突然剷上行人路撞斃廿六歲女途人。肇事九巴車長事後向警員稱被乘客搖醒,相信自己「暈咗」,又聲稱疑對芝士過敏,開車前吃了含芝士的食物引致不適。司機事後被捕,昨於區域法院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

案發於前年九月廿九日,被告梁衞剛(四十二歲)清晨六時駕駛巴士由尖沙咀碼頭總站開出,近四分鐘後駛至彌敦道與海防道交界附近,撞倒站於欄杆外行人路上的死者林寶寶。警員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啲乘客搖醒我同叫醒我,嗰刻我相信自己暈咗,我唔知發生咩事。」警員供稱在巴士右前身司機位附近的玻璃外面,見到有類似的嘔吐物「掛咗喺度」。

辯方反對未警誡下口供呈堂

控方播放巴士攝錄儀片段,可多次聽到有人發出疑似嘔吐或吐痰聲,及後有乘客似扶他到關愛座休息。辯方則指被告案發時失去知覺,沒有行為能力,或爭議控方對有關片段的描述。

控方欲把被告未被警誡下作出的口頭招認呈堂,遭辯方反對,控方故傳召調查被告的警員陸超健,陸指被告曾稱:「五點鐘食咗個麥當勞麵包,麵包有芝士,我對芝士敏感,唔舒服,嘔。」調查期間「有少少面青青」。辯方質疑其紀錄冊上並沒有提及麥當勞包等字眼,警員解釋因記錄匆忙有遺漏,但強調有記下被告稱吃了芝士,及對芝士敏感的重點。

案件編號:DCCC 47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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