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限制轉售期 擬增至10年

【本報訊】居屋減價,同時亦收緊轉讓限制。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表示,小組委員會要求房屋署研究修改《房屋條例》,令居屋轉售限制更加嚴謹,包括將限制轉售年期增至十年,甚至抽起有關轉售年期的條文,確保房委會日後有更大彈性制訂轉售限制。

黃遠輝昨在電台節目稱,小組委員會前日剛通過,業主購入居屋五年內不能透過補價出售單位、首兩年更只能以原價出售單位予白居二申請者,形容委員會已經用盡現有房屋條例容許的轉售限制。

個別委員倡永久禁止轉售

他指有委員要求房署修例,趕及於最快明年底推出的下一期居屋,實施更嚴格的轉售限制,有個別委員甚至認為居屋應永久禁止轉售,完全分割居屋和私樓市場,但大多數意見認為完全分割並不合適。黃認為居屋有促進公屋流轉的功能,一旦完全分割兩個市場,居屋可能對綠表申請者失去吸引力,繼而影響公屋的流轉性。

身兼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的黃遠輝又否認小組正研究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的具體方案,訂明私樓和資助房屋各佔一半,強調小組沒有討論土地分配的具體計劃,亦相信小組提交報告時,不會詳細寫明有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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