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欺善怕惡 抓小放大

「香港民族黨」被保安局基於國家安全理由,首次引用《社團條例》考慮停止該黨運作,現有廿一日給予申辯,倘正式被禁,所有成員、參與活動及捐款人士都屬違法,最高可判監三年。事實上,該黨打着港獨旗幟活躍多時,跟青年新政等組織關係密切,期間更公然勾連台獨,港府的行動已是姍姍來遲。

唇亡齒寒,反對派政客及本土派組織又是左一句「政治打壓」,右一句「損害結社自由」,把香港說得無法無天似的,卻不想想,好人好姐根本不會被「打壓」。香港民族黨成立第一日已打正旗號要香港獨立建國,除了在本港吸納成員,更奔走海外播獨,所作所為完全違反憲法,要不是港府遲遲不肯就廿三條立法,這個組織早就不存在了,豈容拖拉兩年才取締?

如今最危的會不會是香港眾志呢?眾志已被禁止參加立法會,亦一直被公司註冊處拒絕成立有限公司,黃之鋒昨日就急不及待撇清關係,強調眾志既非公司更非社團,跟民族黨不同,但事實勝於雄辯,正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所說,一人以上的組織已屬社團,何況聽其言、觀其行,眾志實際上從事的就是推動港獨工作,不但其政綱有同意公投應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多次赴台播獨更證明一切。

論叫座力和影響力,眾志比民族黨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以港府欺善怕惡的作風,抓小放大已成常態,既然連眾志都不敢動其分毫,漢奸黎出錢出力搞佔中、公然恐嚇記者一直逍遙法外也就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