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違法佔領行動快將四周年,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更因前年的旺角暴亂,被裁定暴動罪及襲警罪成判監六年。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批評有學者鼓吹「以(違)法達義」,最初以為只是一種構思,卻連帶另外的力量,「亦睇唔到有人慷慨就義,只見到有人推別人嘅子女向犯罪邊緣,甚至進入牢獄,自己卻一塵不染,咁叫義咩?但就令全社會付出代價!」
譚惠珠昨指法律必須平衡社會利益及維持公共秩序,要先了解社會的需要,一方面顧全個人自由,另一方面要顧及社會利益,經政策的構思、法律比重的琢磨、立法會的辯論,得出主流意見及成果,故法是可以依,且必須依。
對於港大校友梁天琦被判刑,香港大學前校長徐立之接受電台訪問時指他不認識梁,並憶述當年入讀大學時,亦有很多激進人士,不少人已成為成功領袖,他認為隨知識和經驗增加,會明白過去的經歷是學習的階段。徐寄語對年輕人要抱原諒的心,但若年輕人犯法,就需要向自己負責,因香港是法治的地方。被問及若他在任校長時,發生違法佔領會向學生說甚麼,徐笑言若當時他是校長,可能事情不會發生,又指歷史會帶來教訓,讓人懂得日後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