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昨通過二○一八/一九年度公務員加薪幅度,低級及中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百分之四點五一,高級與首長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四點○六,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多個公務員工會均對決定感到失望,重申加薪幅度應不少於百分之五,望短期內與局方商討,盡早處理遞增薪額過高的問題。
高級與中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相等於薪酬趨勢淨指標,低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就被調整至與中級公務員看齊,而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亦會按一貫做法,跟隨高級公務員安排。
公務員事務局指,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本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及公務員士氣後,決定是次加薪幅度,政府會盡快將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黃孔樂表示,對加薪幅度最終沒有調整感到失望,認為扣減的遞增薪額非常高,並不合理,重申加幅應達百分之五,會與局方在短期內盡快商討如何處理遞增薪額的問題,以免每年都就此爭拗。
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主席林榮松亦對政府決定感到失望,他希望加薪幅度不少於百分之五,會爭取盡快與局方商討如何處理遞增薪額過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