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年出現移居台灣潮,昨日台灣行政院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建議放寬一系列的新投資移民條件。申請人只要符合投資營利事業一千五百萬元以上新台幣(即約四百萬港元),並為五名台灣人士創造工作機會滿三年以上,即可取得永久居留權。草案將提交立法院審議。有移民顧問表示,即使新草案內容有所調整,但未必對港人移民有很大的吸引力。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於記者會上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規草案,目的是解決產業發展人才與人力需求問題,以及當地的人口危機;改善人口結構並促進發展,爭取在二○三○年台灣人口不低於二千萬。
賴清德又表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主要針對四大對象,包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和海外國人及其後代,以取得永久居留的條件。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表示,規劃亦包括將取得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納入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新制及自費申請長期照顧服務等待遇。
環凱移民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家禧表示,近年移民台灣的港人多為年輕人或退休人士,前者因為在香港生活、置業遇上困難,故希望轉到台灣生活;而退休人士則希望頤養天年,加上台灣文化和民風相近,故吸引該類人士,「台灣方面,其實收入或收益較低,賺大錢較困難。若想輕鬆生活,當地亦算不錯選擇。」
張又說,港人過去欲投資移民台灣,只需投資金錢即可,即使台灣其後收緊規則,亦只要求申請人投資六百萬元新台幣(約一百六十萬港元)並開設公司,兼連續在台居留滿一年,即可申請在台居留證,現時草案吸引力不夠大。
景鴻移民顧問董事長關景鴻形容新草案對欲移居台灣的港人而言,要求較為複雜,估計台灣推出新草案的目的以扶植台灣經濟為主,針對吸納更多外國技術人士。他又說,新方案未必會對港人構成很大的吸引力,但觀乎近年移居台灣的港人人數,的確呈現持續上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