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鄭若驊知耻知恥乎?

壹淫媒老闆漢奸黎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中漢奸黎惡形惡相、粗暴言行全被錄影,證據確鑿,惟事件發生至今已近十一個月,律政司仍未提出起訴,東方不久前第五度去信提出七條問題,要求律政司盡速作出實質回覆。

唉!真係「天若有情天亦老」!東方所提之問題,並非甚麼世紀難題,何以律政司好像在茶壺裏煮餃子──肚子裏有,倒不出來。譬如第五條:「本集團就刑恐記者案屢作查問,律政司屢以虛話回覆,令人質疑有心拖延圖謀再次放生黎智英。律政司何時才肯向公眾交代是否對本案涉嫌人黎智英作出檢控?」律政司一味放煙幕、帶人遊花園,既完全漠視納稅人的知情權,也無視傳媒的 「第四權」。此外,根據律政司對公眾及各部門的服務承諾,刑事檢控科在接獲執法機關要求提供法律指引時,需於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回覆,即使問題較複雜,應於十四個工作天內給予初步回覆,說明估計可於何時提供指引。

然則,本案一拖就來約一年,本報五度去信詰問進展,律政司一味沉默是金 ,完全違反其服務承諾,是謂無信。孔夫子說: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意思清楚不過,如果失去了百姓的信任,國家是建立不起來。而如果一個人沒有了信任,根本就難以立足社會;堂堂律政司司長,如此漠視公眾的知情權、如此當傳媒的「第四權」冇到,又如何承擔律政司能「守法護法」的重任?如何教人相信她可以保證司法的公平正義?

老朽唔知鄭若驊知不知道「羞恥之心」的「恥」字,還可以寫成「耻」。恥字從「止」,即聽到別人在說自己,將想做的衰事停止不做了;若從「心」,即是說聽到自己的不足或不是,心中馬上覺得了。鄭若驊甫上任律政司司長就以「證據不足」放生黎智英,其知「耻」乎?對本報五次追問當冇到,其知「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