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擬撤公僕退休通知期

【本報訊】澳門政府正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當中建議經利害關係人適當說明理由,可免除自願退休申請須於離職之日前最少九十天遞交的限制。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有關建議是為了提供彈性讓部門處理人員的退休申請。

稱非為某人而做

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的退休曾因不足九十天前提出,有關他的退休金計算批示需要廢止。陳海帆強調,任何制度都非為某人而做,修例是全面考慮和收集了不同部門的意見,例如若有同事因身體不適想退休,但又不希望影響部門運作,可給予部門足夠彈性去處理。

至於會否擔心有公務員利用退休逃避責任,陳海帆指出,現時修訂的只是程序條文,並非實質性條文,而社會上的質疑是某人為何可以退休,並非需提前多少天提出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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