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囚剪髮非歧視梁國雄贏變輸

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於一一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於一四年被裁定刑事毀壞及擾亂秩序等罪成,判監四個月。梁入獄服刑時被剪短其招牌長髮,他出獄後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署只規定男囚犯剪髮是性別歧視和侮辱囚犯尊嚴。梁原本於去年一月在高院原訟庭勝訴,但昨日由贏變輸。上訴庭引用奧運會和奧斯卡分男女獎項為例,指男女之間有些情況是要分開處理,而懲教署的規定不涉及性別歧視,因此裁定懲教署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決,並下令梁支付訟費給懲教署。

孭80萬訟費 擬終極上訴

梁敗訴後於庭外表示,他對於上訴庭的裁決大感意外,並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不過,梁續指,由於處理是次訴訟時,他仍是立法會議員,不能獲得法援署全數支付訟費,故他需就本案向法援署支付約八十多萬元,他希望可獲法援署支持,讓他提出終審上訴,否則他不能代表香港市民取回公義。懲教署對於上訴得直一事表示,懲教署歡迎法庭判決,並稱會依法執行有關政策。

「正如廁所有男女之分」

上訴庭的判詞指,本案並不涉及性別定型,因為懲教署是根據社會標準而釐定男女囚犯的規定,並非單因其性別作釐定,懲教署規定男囚犯須剪短髮,而女囚犯則無特別規定要剪髮,不等於男囚犯的待遇較女囚犯差,亦不涉及任何歧視。判詞又舉出多個例子,稱男女的待遇確有所不同,如男女學生的校服標準及男女裝泳衣等,均顯示男女是有不同標準,但當中都不涉及歧視。因此,男女之間確有些情況需分開處理。正如廁所有男女之分,奧運會和奧斯卡的獎項亦有男女之分,當中並不涉歧視。

至於監獄規定方面,判詞指,懲教署是以傳統或社會一般的基準去規範整體囚犯的外觀,並非只着眼於髮型,男女方面亦有不同規限,例如男囚犯不可留長髮,女囚犯亦不可化妝。在髮型方面,懲教署是要求男女均需留社會傳統或一般認定的髮型,雖然有個別男士喜愛留長髮,梁國雄更視長髮為其個人標誌,但社會上普遍仍認為男士一般是蓄短髮,懲教署亦需確保囚犯需達致全部人一致,因此才規定全部男囚犯剪短髮。因此,該規定並未有使男囚犯受到特別不利的對待,不構成歧視。

案件編號:CACV 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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