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 首被告:與第三被告製石棺

【本報訊】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續播放首被告曾祥欣與警方會面的錄影口供,他在片中稱,死者張萬里是遭次被告劉錫豪「揞住個鼻」窒息致死,劉翌日到新加坡參加街舞比賽,他與第三被告張善恒繼續用英泥及木板製石棺。警員問他既然劉已離開,為何仍留低處理屍體?他答:「我哋三個開咗個頭,就好似黐咗線咁要完成件事,要埋埋個尾。」

警員在會面中向曾祥欣展示多張案發工廈DAN6的閉路電視截圖,曾承認前年三月四日案發當天,他按劉錫豪指示買麻繩和米袋,他意會劉想用米袋笠死者頭扑暈他搶劫;他與張善恒分開購物,張另帶了一個膠樽及工業用手套回來,他認出膠樽「係我平時買開哥羅芳嘅同一牌子」,但樽內液體顏色不似哥羅芳,而張也是按劉指示購物。

曾稱當日下午死者遇害後,劉提議「造個方形嘅箱」封屍,三人遂花費約一千元買沙、英泥及木板。警員問為何要協助處理屍體?曾答「佢(劉)喺我屋企搞啲咁嘅事出嚟,惟有幫啦!佢話如果唔幫,我哋都係共犯。」他提議「不如自首啦,都係判幾年o架啫」,但無人理會。劉翌日到新加坡參加街舞比賽,他與張合力將已變硬的屍體放入石棺。

需用臭丸及殺蟲劑辟屍臭

至三月八日晚劉已回港,三人兩度將石棺推入升降機,但升降機超重響號,驚動看更,他們只好搬回單位,搬石棺時有血水流出,他即清理。兩日後,劉打算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放入行李箱棄掉,但「石屎比想像中硬」、「陣味愈來愈勁」,需用空氣清新劑、臭丸及殺蟲劑辟味。劉用風炮打碎許多石屎,未能取出屍體,之後提議潛逃台灣。

賣次貨紅酒賺到20萬元

警員向曾祥欣展示多張他與死者間的支票及借據等文件副本,顯示他曾向死者借二百萬元。他解釋無欠死者二百萬元,該張是空頭支票,事緣他倆要假扮組成合股公司,以說服第三者出資二百萬元投資,在這交易中,他倆各獲一百萬元。

另一張由曾的祖父簽發、付給死者十萬元的支票,曾解釋死者想向「大耳窿級數」的財務公司借廿五萬元,但需資產保證,他戶口不夠錢,找祖父幫忙。他指幫死者無得益,「我欠佢錢時,佢又欠我錢,各自都有得益,下次佢又畀單job(工作)我做」。他舉例指死者曾邀他「夾手夾腳」騙到三名有錢人買了次貨紅酒,他從中賺到十至廿萬元,他與死者已合作「過百單job」。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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