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龍空姐在家遭前男友捏斃後藏屍衣櫃案,昨在高院續審,被告莫俊賢一名中學女同學被控方傳召出庭作供。據證人所稱,被告在殺人後兩日約她見面,和盤托出殺人之事;被告稱與死者分手很辛苦,把死者殺掉是「解脫」,並明言「上一次已經想殺佢」、「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畀人」。被告盡訴心事之後,兩人卻再去酒吧,若無其事喝酒玩樂。
女證人曾善賢稱,她與被告中五畢業後,仍會每幾個月見一次面。被告在一三年六月,曾帶過死者陳曼儀跟她和其他朋友見面。她指被告以前有很多女友,但識了死者後就變得專一,她覺得被告很喜歡死者,亦知道被告與死者在同年九月曾有事發生,但不知兩人其後怎樣。
證人續指,至十二月六日,被告約她放工時見面,聲稱「啲事幾大鑊」。兩人見面後,她問被告是否和九月之事有關,被告說不是。她再猜「你強姦咗佢?」被告亦否認。最後她猜「你殺咗人呀?」結果就此猜中。
兩人之後去了便利店買啤酒,再到土瓜灣的九龍城政府合署外坐下傾談。被告對證人說「其實上一次(指九月)已經想殺佢」,現在覺得解脫。被告剖析自己心理,告訴證人小時候有次他堂妹拿了他的遊戲機玩,大人叫他讓堂妹,但他就一手拿回遊戲機後將之丟落街,他表示「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畀人。」
證人稱,被告告訴她:「同Arbe(死者洋名)分手後個心好難受,好辛苦。」被告稱他查到死者四日要上班,便在當日下午約四時在她家門外等候,待死者出來便衝進去。證人問他怎樣殺死者,被告做了一個捏住東西的動作,又指了指自己的頸。
證人當時問過被告,死者是否另結新歡,被告答「Arbe同我講過,分咗手唔會咁快拍拖住。」被告告訴她把屍體藏在衣櫃,用兩個袋放在屍身上。被告稱那天死者已請病假,之後兩日死者放假,所以最快也要三日後才會被人發現。
證人聽畢被告說話後,問他「你瞓得着o架嗱?」被告直言「當晚我凌晨三點瞓到第二日」。他們說完殺人之事後,一同往附近一間曾工作過的酒吧喝酒,至清晨約四時離去吃早餐,至六時許分手。控方昨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證人確認片段拍到她與被告在政府合署外、便利店及酒吧的狀況。片段可見被告與證人在酒吧喝啤酒、唱歌、玩骰盅及玩飛鏢。她今天將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HCCC 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