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訊被揭違地契7年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研究於電話機樓上蓋發展住宅後,電訊盈科集團旗下的香港電訊被踢爆於過去七年涉違反地契,在電話機樓經營客戶服務中心。地政總署證實其中四個位於旺角、荔枝角、荃灣及元朗機樓的客服中心違反地契經營,已向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內糾正。而香港電訊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該公司與地政總署就電話機樓的土地用途有保持溝通,詳情不便透露。

7間客服中心佔用機樓

電訊盈科集團擁有逾七十幅電話機樓用地,集團旗下的香港電訊目前共有十間客戶服務中心,營運至今約七年,當中七間客服中心位於機樓用地。有客戶服務中心除了向顧客提供換領禮品、查詢、處理合約及技術支援等服務外,亦設智能家居示範單位、電子產品銷售等櫃位,有中心職員更向顧客推銷產品,並稱可以「落單」。

不過,傳真社翻查地契,除了上環的中心外,另外六間中心所處的機樓地段地契列明只限用作「電話機樓」及其附屬用途,不可作其他用途;上環機樓地契則列明部分樓層限作「電話機樓」,部分可作辦公室使用。

地政總署證實荔枝角機樓、元朗機樓、旺角機樓及荃灣機樓未經申請下被用作客戶服務中心用途,屬違反地契,分區地政處已經對部分違規個案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內糾正違契用途,但該署未有回應會否向地段業權人追討過去七年的短期豁免費。

至於灣仔、銅鑼灣及上環三間客服中心,該署亦已實地巡查,並會研究有否違反地契條款。

法律界:不能當「附屬辦公室」

法律界人士指顧客服務中心並非電話機樓的附屬用途,有關地契條款列明限作「電話機樓」及「附屬辦公室」用途,前者是固網電話裝置運作、儲存的地方,後者則是支援「電話機樓」業務之後援部門,不應該演繹成可作任何通訊服務、通訊設備,或者是整個電訊業務的「附屬辦公室」。

不過,大律師陸偉雄坦言難以「附屬辦公室」名稱來決定客服中心有否違規,要視乎實際營運方式,因為電話機樓本應閒人免進,只有機器,但客服中心則普通人也可以進入,用途的確改變了,又指地政總署與業權人經常就地契演繹有爭拗,只能由法庭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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