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商人案 次被告辯稱以為「救人」

【本報訊】內地男商人和同行男親友去年六月十九日,應約來港在旺角某賓館與兩名「客人」洽談兌換外幣生意,期間疑墮騙財陷阱,男商人網上匯款逾六百七十萬人民幣給「客人」後,三名持刀及鐵棒的南亞漢夥同一名港漢突然闖入並禁錮兩人於房內逾五分鐘,以讓「客人」逃去;另一港漢則在樓下接應。事後兩港漢被捕及控以非法囚禁他人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涉及上門犯案的港漢自辯,聲稱誤以為只是上門「救人」。裁判官聽畢證供後,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七日裁決。

聽吩咐帶3南亞人上樓

負責在賓館樓下接應的首被告黃達榮(四十四歲),前天已認罪及被判囚卅八星期;疑上門犯案的次被告甘浚鋒(廿二歲)不認罪,受審後前日被裁定表證成立,昨日自辯時指,他在被捕後曾向警員解釋:「係『肥狗』叫我帶三個『阿差』上酒店,並帶兩個本地人走。」

為還人情債可唔要命

甘解釋,『肥狗』即是黃達榮,『阿差』即涉案南亞人。甘又指所有行動皆由黃安排,他僅按黃的吩咐,當時上賓館「救人」,他不知同行的南亞人會「擸武器」犯案,他在事發後看到新聞才「知驚」,驚覺自己「救人變咗打劫」。

控方盤問時質疑甘是關鍵角色,收取黃的指示後,帶領南亞人上樓犯案;甘不同意,強調他不懂得與南亞人溝通,故不可能共同犯案;甘又稱為償還黃的人情債才答應救人,為此可以「連命都唔要」。

案件編號:WKCC 606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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