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破壞法治 開門揖盜

律政司放生政治黑金案向世人昭顯了兩大惡果,一是香港法治遭到極大破壞,二是鼓勵外部勢力介入香港政治事務。這兩大惡果都在摧殘「一國兩制」,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必須首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要拿出辦法、表明態度阻止諸如此類的事情,絕不能在香江府衙、律政司負責的範圍內再次發生,而不受監管的港人治港、自把自為的高度自治必須叫停。

這件事表明,破壞香港法治,導致司法不公平、不公正,最容易由司法體制中掌控權力者一手造成,他們是檢控者、判案者,在涉及有政治背景、政治內容的案件上,他們的政治思想觀念會「指引」他們的「法律觀點」和對事實及案情的判斷,作出「判決」。到時候官字兩個口,是可以任由他們怎麼說、怎麼做的。表面上,他們是在「以法論法」,實際上充滿了政治考量和算計。既如此,他們在作決定、判案子時怎麼振振有詞的宣稱其「法律觀點」和規則,怎麼看待「證據」、「事實」,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把事情的結果「理順」到符合他們的思想設定之中就得其所願,因此這件案子表在司法裏在政治。

這件政治黑金案的金主和反對派政客都是長時期得到美、英外部勢力的支持,他們都是「佔中」事件的主要禍首,而「佔中」是花大錢的事情,財源在外,鬼影幢幢,香港沒有二十三條立法,沒有政黨法,「黑金政治」如入無人之境,外部勢力大搖大擺,今次律政司放生黑金案七人更是開門揖盜也。

香江府衙有人充當反對派、外部勢力的保護傘,這是不爭的事實。打破保護傘,只能靠中央全面管治權,然而,朝廷若是「光說不練」,也是白搭。這件事正在嚴峻挑戰朝廷、拷問朝廷,敢動真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