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收回大隧專營權

【本報訊】大老山隧道為期三十年的專營權將於今年七月十一日屆滿,屆時將會歸還政府,成為政府隧道。政府早前就《二○一七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條例草案是關於大老山隧道成為政府隧道後的營運和管理,昨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多名議員認為,政府接收大老山隧道的安排,與前年接收東區海底隧道時的安排相若,建議政府應調整大老山隧道收費。

議員梁志祥指,建議可分在繁忙或非繁忙時段收費,亦可選擇性只向沒有載客的車輛收費,以減少路面車輛。議員陸頌雄認為,若收回大老山隧道後減收費用,能減輕市民負擔。

要求承辦商按員工原薪聘任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大老山隧道今年七月移交政府,條例草案旨在為大老山隧道移交政府後的營運提供法律框架,政府已就大老山隧道、獅子山隧道等多條隧道交通流量分布展開研究,政府會密切監察,務求為市民提供暢達交通網絡。

陳帆又稱,大老山隧道移交政府後,將會要求承辦商按原員工原有薪酬聘任,並按年資提供相應年假等待遇。有關安排除了保障員工,亦為確保大老山隧道在政府接收後仍暢順運作。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