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妻案 女兒指父「好爸爸好丈夫」

【本報訊】六旬倉務員年多前在土瓜灣住所內涉嫌徒手勒死提出離婚的「少妻」,並用膠紙封她口鼻,倉務員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女兒作供時,形容被告是好爸爸和好丈夫;她又透露在兇案後,仍有往獄中探爸爸,並寫信表達很愛他。

被告曾向胞姐稱疑妻有外遇

六十一歲何姓男被告被控在一六年八月七日,謀殺四十一歲唐姓妻子(下稱死者)。十九歲女兒供稱,雙親不算恩愛,但並非不愛對方。女兒又指,被告深愛死者,死者卻有意與被告分開。女兒續指,死者曾提及被告因賭錢欠債,死者需賺錢還債,居住的物業亦需加按。

被告胞姐則供稱,被告月入一萬二千元,但需要供樓和負責全家所有費用,有財困問題。胞姐亦知死者在結束美容生意之後,轉任保險經紀,因有人告知死者該工作「好好賺,企一企時代廣場,就有幾百萬」。

而被告在案發前兩個月向胞姐透露,覺得死者有外遇,被告又曾向胞姐稱,在死者手機內發現死者和男性朋友旅行時的照片。

案件編號:HCCC 8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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