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香港飛馬假波案 證人頻稱忘記情節

【本報訊】商人羅傑承妻子梁芷珊旗下的港超足球隊「香港飛馬」,有五名前球員涉嫌收受共六萬元賄款打假波案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傳召向廉署舉報事件的前飛馬球員黃威作供,他指在一賽事後亦曾從涉案被告手上收過一萬元,並曾花掉部分款項;但往報案時已把全數金錢交予廉署。另外,黃作供期間,多次表示已忘記有關情節,需控方數度讓他重看其口供紙始能繼續。

在一五至一六年球季效力飛馬的黃威供稱,他於一六年二月廿四日「飛馬對元朗」的預備組賽事中任前鋒,隊長是首被告郭建邦,熱身期間,郭到他身旁小聲着他先不要入球「做好防守先」;賽事進行廿分鐘後,雙方未有入球,郭這時又指示黃「開始進攻」。賽事八十分鐘後,飛馬以十比一領先,郭再指示黃「不用再進攻」,最終飛馬勝出。黃指可能飛馬期間已取得十球,郭才叫「可以放鬆啲咁踢」。

指曾用次被告所給款項學車

五日後是另一場「飛馬對南華」的賽事,次被告鄭禮騫在更衣室中,以門票夾着十張一千元紙幣給黃,並表示「上場嘅」,黃認為該筆錢是針對上一場預備組賽事的,鄭亦用同樣方法把錢交給第四被告陳柏衡。黃坦言曾用了其中三千多元學車,惟他在同年三月二日往廉署報案,先後交回該一萬元。

至三月廿三日「飛馬對標準流浪」的預備組賽事前,第四及次被告問黃「知道未」,至開賽前數分鐘,助教李威廉才到他身旁小聲指示,首十五分鐘不要進攻,須待李戴帽發出信號後才進攻,李更指「同對面傾好咗」完賽後,他見李威廉向第五被告李家豪指「搞掂喇」,而第五被告在下半場曾踢入「烏龍球」。

另一控方證人,飛馬主席梁芷珊供稱,與首被告相識逾十年,認為對方有責任感及球壇成績佳,而首被告「過檔」飛馬時曾減薪。梁又指五名被告當時的薪金,由萬多元至三萬多元不等。

五名被告依次是郭建邦(卅歲)、鄭禮騫(卅一歲)、李威廉(卅六歲)、陳柏衡(廿四歲)及李家豪(廿四歲),五人被控三項串謀詐騙、兩項行賄及兩項受賄罪,李威廉早前已認罪候判。

案件編號:DCCC 59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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