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院舍逼過監倉 團體促修例規管

【本報訊】房間內只有一張單人床、一個床頭櫃,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簡陋居住空間,卻是不少住在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人士的生活實況。有團體去年底到六十間私營院舍「放蛇」巡查,發現部分私院的房間只有三平方米人均面積,僅足以容納一床一櫃。團體認為,現有法例訂明院舍的寢室與非寢室人均樓面面積合共最低只需六點五平方米,有關規定較懲教署部分監倉的獨立囚室面積還要細,要求社署增加院舍人均面積至八平方米。

收費逾萬元 僅住板間房

由十多個立法會議員、民間團體及專業人士組成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去年九至十二月派員假扮顧客,到六十間私營院舍「放蛇」,了解收費及房間情況,發現不少院舍的房間只有三平方米人均面積。

有份參與巡查院舍的李女士,其九十六歲母親患有晚期認知障礙,因院舍環境惡劣,寧願自己照顧亦不安排母親入住院舍。李指,去年巡視了港島五間私院,收費約一萬四千至一萬六千元,大部分是板間房,「一個廁格咁上下面積嘅房仔,一張床同一個細櫃仔」,情況完全不能接受。

曾到私院出診的老人科醫生馬仲儀認為,不少長者患有認知障礙及有精神病紀錄,院舍空間細,令院友們容易發生肢體衝突,院舍員工的衞生及感染控制意識亦會下降,「忘記咗洗手就接觸其他病人」,因此有必要增加寢室人均面積。

議員促設過渡期改面積

社會福利署於去年六月成立「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研究修改《安老院規例》及《殘疾人士院舍規例》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工作小組成員之一、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會在本周五(12日)的小組會議上提出建議。他又建議,可為現有院舍設五年過渡期,逐步修改人均面積,另要求新建成院舍必須達到寢室與非寢室人均面積對等。

社署回應指,工作小組已在兩次會議討論相關議題,研究釐定住客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的法定要求,本周五將會繼續討論。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